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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洋新聞 時間: 2014-02-28來源: 信息時報 作者: 梁健敏
  信息時報訊 (記者 梁健敏 實習生 林顯軍) 黃埔外來工子女如滿足五項條件,可通過積分進入公校。近日,黃埔區已下發《2014年廣州市黃埔區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暫行辦法》(下稱《辦法》)。據瞭解,去年黃埔就有1400多名外來工子女升讀公辦小學。
  據瞭解, 《辦法》將“黃埔區外來務工人員”分為兩類:一類是“在本區工作並做出突出貢獻的”,一類是普通外來工。有突出貢獻的外來工,定義條件和去年一樣,如獲見義勇為、發明創造、獲技術創新等榮譽稱號、獲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優秀稱號的外來務工人員等。
  沒有獲得過以上榮譽獎勵的外來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還可通過“積分入學”依法接受義務教育。參加“積分入學”須同時滿足5項條件(詳見下表)。
  去年共有2800人獲得黃埔13個學校公辦小學一年級學位,其中外來工子女占1400多人,比原定316個積分入學指標多出1000多人,絕大多數人是通過抽簽拿到公辦學位的。隨著《辦法》知曉度以及條件滿足的人越來越多,將會有越來越多的外來工子女申請到公辦學位。
  “積分入學”5項條件
  1.外來務工人員及其隨遷適齡子女的戶籍不在廣州市(含12區、市)、適齡子女至2014年8月31日止,年滿6周歲,沒有入學記錄,要求入讀小學一年級或小學六年級在校在籍學生要求入讀初中一年級;
  2.申請入讀的適齡兒童屬政策內生育,符合計劃生育政策;
  3.適齡兒童的父母(法定監護人)必須持有效的《廣東省居住證》,在我區累計居住滿3年或以上,當前仍在我區居住;
  4.適齡兒童的父母(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合法就業累計滿3年或以上,當前仍在我區就業;
  5.適齡兒童的父母(法定監護人)2014年3月31日前在我市參加社保(以基本養老保險為準)累計滿3年或以上,最後參保地是黃埔區。
  “積分入學”流程
  滿足“積分入學”5項條件
  每年3月28日前,區教育局將可提供給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讀的學位數向社會公佈
  區教育局根據就近居住地學校的招生地段範圍為原則,以積分計算結果由高至低排序,確定當年可入讀公辦學校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名單,並向社會公示10個工作日
  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可申報1個志願學校,以就近居住地有招收積分入學學生任務的學校為原則進行報名和錄取
    (原標題:積分入學辦法出爐達五項條件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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